利息与价格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鼎转债回售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永鼎股份公告编号:临-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债代码:

●转债简称:永鼎转债

●回售价格:.7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回售期:年1月5日至年1月11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年1月14日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永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永鼎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永鼎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永鼎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1.0%,计算天数为天(年4月16日至年1月4日),利息为*1.0%*/=0.72元/张,即回售价格为.72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

因此,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即年12月29日至年1月4日)及回售实施期间(即年1月5日至年1月11日),本公司共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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