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与价格

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失灵归为三个原因垄断


引言

市场并不完美,看不见的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除了极少数自由主义思想家外,大部分经济学研究者都会认同如下观点,即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政府的干预政策也有可能带来对企业家精神的抑制和扭曲。因此,我们应该仔细探讨政府干预的理论基础以及作用机制,并要考虑企业家精神对于解决市场不完美问题能够发挥的作用。

在古典经济学家看来,政府应当作为市场的“守夜人”而存在,在达到这一目的的前提下,政府规模应当尽可能地小。这种认识的来源至少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在《国富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把政府职能限定在三个方面:一是“保护本国的社会安全,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二是“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三是“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

简言之,在斯密看来,政府的职能应为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在保证如上基本职能的前提下,斯密主张政府规模的简化。在他看来,大规模的政府、过多的政府工作人员会造成过度的“非生产性消费”。从促进国民财富增加的角度看,这些“非生产性消费”应该越少越好。从18世纪末至20世纪初,斯密对政府职能的上述认识不仅在经济学家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而且也从精神上指导了西方各国的实践。

但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认同这种“自由放任”政府的学者逐渐成为少数派,更多的学者开始转向强调政府干预,进而发展出一套支持政府干预的理论。在经济学中,支持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渊源主要有两个,微观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理论,以及宏观经济学中的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失灵归结为三个原因: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垄断,在古典经济学中,“垄断”(monopoly)这个词最早是被用来特指政府赋予某些个人或企业的特权。例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反对过英国政府授予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益,指责这种行为妨碍了自由贸易的进行。由于先哲的批判,垄断这个词在一开始就背上了很不好的名声。

后来,经济学家把垄断一词用于对市场结构的分析中,而垄断的定义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现有的文献中,垄断早已失去了最初的行政禁入的意涵,而被用来形容某个企业在市场上占有过高的份额,拥有决定价格的力量。根据微观经济理论的描述,由于垄断企业所面临的需求曲线是向下倾斜的,因此如果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最优定价原则进行定价,则最终的价格会高于其边际成本。相对于理想的“完全竞争”状态,此时企业的产量会更少,要价却会更高,消费者的利益会因此而受到损失。

为了纠正这种垄断带来的无效率,政府需要介入,对垄断企业进行拆分或管制。外部性(externality)的概念最初是由新古典经济学的先驱马歇尔在研究技术进步和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时提出的。庇古(马歇尔学说的继承人)基于这一概念进一步衍生出一套完整的学说,并被用来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理论支持。在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庇古指出,在经济活动中,如果某厂商给其他厂商或整个社会造成不需付出代价的损失,就是外部不经济。

这时,厂商的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依靠市场不能解决这种扭曲,必须通过政府干预解决。类似地,如果厂家不能获得自己产品的所有边际价值,就存在正的外部经济,市场竞争也不能达到社会最优。根据这一理论,一个产业如果存在负的外部经济,政府应该予以征税;如果存在正的外部经济,政府应该进行补贴。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政府可以矫正市场失灵,实现帕累托最优。

所谓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information),指的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并不了解彼此的真实特征或行为。这种相互了解的缺失会导致所谓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harzard)问题。逆向选择是由阿克洛夫在年的经典论文中提出的。他指出,当消费者无法了解产品的真实质量时,就只愿意按期望质量出价购买商品。这会导致提供高质量产品的企业无利可图,从而逐步退出市场。因此,逆向选择的结果便是市场上产品质量的恶化,甚至会导致市场逐步瓦解。

基于这一逻辑,不少经济学家认为从保护市场的角度看,政府应当对市场进行严格管制。道德风险理论则认为,由于在市场上交易主体之间信息存在不对称,因此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会利用其信息优势来伤害拥有更少信息的一方。根据这一逻辑,很多经济学家就认为,为了保护信息劣势方的经济利益,政府应当进行干预。凯恩斯主义理论是主流宏观经济学的核心,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依据。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遭到了“大萧条”的沉重打击。在这一背景下,一大批经济学家开始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进行反思,凯恩斯主义也在此时应运而生。在其名著《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凯恩斯指出,由于三种心理规律——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边际效率递减,以及流动性偏好的存在,随着经济的增长,消费和投资都会不断减少。因此,如果采取自由放任政策,经济周期便不可避免。

为了抹平经济周期,让经济实现持续稳定的增长,凯恩斯建议政府要改变过去的“守夜人”角色,转而更加积极地介入经济事务。具体来说,政府应当在经济下滑时期采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政府应通过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为经济注入更多的流动性,刺激更多的社会投资。

政府干预对企业家精神的扭曲,虽然从传统经济学理论上看,让政府干预市场是改进效率之举,但在现实中,那些为促进社会福祉而制定的政策,大多会扭曲企业家精神的正常发挥,进而破坏经济的正常运行。尽管从初衷上看,政府的反垄断行为是为了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从行动上看,它却往往会沦为在错误理论指导之下对企业家精神的扼杀,其结果通常也事与愿违。

反垄断之所以与初衷相背离,原因在于这类政策建立在对竞争和垄断错误定义的基础上。反垄断政策对竞争和垄断的理解来自主流经济学的完全竞争模型:厂商数量越多,每个厂商的规模越小,竞争就越激烈;反之,厂商数量越少,其规模越大,这个行业的垄断力量就越强。根据传统经济学的定义,“完全竞争”就是无数个厂商生产完全相同的产品,并以完全相同的价格销售。只要不满足这个条件,就存在着所谓的垄断(包括独占、寡头和垄断竞争),便会带来效率损失,政府就有义务对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进行拆分或管制。

这种论述显然混淆了竞争和垄断的真实定义。完全竞争其实并没有刻画出真实世界中竞争的特征。在真实世界中,竞争是企业家精神的充分发挥;是企业家不断努力降低成本、提升质量、提供差异化,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争夺市场份额;而绝不会是生产相同类型、相同质量的产品、制定相同的价格。事实上,与其说教科书中刻画的那个理想状态是完全竞争,倒不如说是没有竞争。

如果允许竞争,其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此时就会出现传统经济学上所刻画的垄断状态。但这种所谓的垄断其实只是竞争的现实状态,只要整个行业是可以自由进入的,那么企业家们就不能如传统经济学预言的那样,通过减少产量、抬高价格来榨取消费者剩余。相反地,为了维护现有的市场份额,他们必须继续谨小慎微,不断降低价格、提升质量。以微软为例,尽管该品牌在操作系统市场上曾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其创始人比尔·盖茨却一直强调微软离破产永远只有18个月。

可见,在真正的企业家看来,垄断绝不是意味着坦然,而是更加紧迫的竞争压力。从这个意义上看,如果政府按照传统经济学建议的那样,对所谓的垄断进行打压,那其结果实际上是打压了竞争,抑制了企业家精神的正常发挥。这对于经济发展而言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根据外部性理论,如果企业的行为具有正外部性,那么政府就应对企业进行补贴;如果企业行为具有负外部性,那么政府就应该通过税收(即所谓的“庇古税”)或管制来对企业行为进行矫正。

通过实施这些政策,政府能够克服外部性带来的市场失灵,达到帕累托最优。从纯理论的角度看,以上论述似乎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以这套理论为基础来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很可能是十分危险的。事实上,所谓的外部性是很难界定的,其大小也很难衡量。因此,究竟应对谁补贴、对谁征税、补贴多少、征多少税,这些都是很难确定的。

例如,创新行为通常被认为具有正的外部性。根据这一理论,政府应该对创新进行补贴。这看似天经地义,但问题在于,政府官员很难事先确切知道哪些项目上的创新会在未来产生效益,哪些会失败。因此,政府在补贴目标的选择上往往是非常盲目的。此外,政府的补贴会扭曲投资收益,让受到扶植的项目收益高于正常的水平,这会扭曲企业家的判断,导致过多的资源从其他行业被吸引到受补贴的创新领域。一旦被扶植的创新在未来不能产生真正的效益,整个社会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结语

由于很多官员没有能力切实评价创新带来的社会效益,于是只能根据专利数、研发投入等来评价企业的创新,并据此提供相应的补贴。这样的后果就是,部分企业家会将更多资源投入一些无关紧要的“创新”,并以此来骗取补贴。这种专利数量多、质量低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干预的后果。如果让企业家精神得到自由发挥,其效果可能会比政府干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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