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与价格

丨债券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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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与监管统计精讲班

10年期国债这段时间跌的猛,对商业银行而言能不能用一种做空的思路在债券下跌中获利?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向交易对手事先借入国债,先在市场中卖掉,等国债继续下跌,买回来还给交易对手,就赚钱了。

债券借贷业务从年开始起步,年之后交易笔数和规模呈现快速上涨,年债券借贷笔数高达笔,交易量突破1.5万元。

债券借贷的常识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5号)规定,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以一定数量的债券为质物,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归还所借入标的的债券,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相应质物的债券融通行为。

从业性质上看,债券借贷是一种有担保的融券业务。说通俗点,就是以自有债券为担保,借入标的债券进行操作,约定未来归还标的债券的活动。债券借贷属于一种按品种分类的贷款行为,只不过融出的是证券,不是现金。

对融入方而言,融入债券的主要用途在于协助支持交易策略(如卖空操作,期货现货套利等)及防止交割失败。对融出方而言,提高其持有的存量债券资产的收益,如借贷费、现金担保品再投资等。而整个市场因融入的券和现金担保品再投资为市场注入新的资产(券或者钱),从而增加了市场流动性,有助于调节、稳定债券现货市场价格,扩大市场规模。

举个例子,A债券持有人认为B债券未来会跌,于是以A债券为质押物,从某交易对手处换得B债券并卖出,当B债券确实如所料下跌后,再买入B债券,还给交易对手,并换回A债券。与买断式回购相比,债券借贷业务最大不同就在于,其交易媒介是“以券换券”,而回购则是“以钱换券”。

债券借贷交易可以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达成,因此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已签署相关主协议的市场成员、交易部及其他交易平台在同业拆借中心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可以达成债券借贷交易。

债券借贷采用询价交易方式,按借贷费率进行报价,费率以年率表示,保留小数点后4位,借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天,期间如发生标的债券付息的,融入方须在付息日当日将标的债券应计利息足额划至融出方资金账户。原则上应以标的债券进行交割,但是期间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或进行现金交割的,交易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由于标的券托管机构和质押券托管机构可能不同,市场参与这进行跨托管机构债券借贷,应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达成交易。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作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负责跨托管机构债券借贷的结算。资金结算由双方自行办理。

债券借贷会计处理

融出方会计处理

对于债券融出方,我们要考虑不同阶段的会计处理方式,分别为:借出债券处理、期间债券收息、到期交割处理(可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借贷收入处理。

借出债券处理

融出方借出的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没有转移,因此不能终止确认,仍按照自有债券进行核算(本例假设融出债券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对于借出债券和收取质押券应在表外登记(本例对表外账记单边):

借:应收借出债券(表外)—XX券

贷:融入质押债券(表外)—XX券

期间债券收息

根据债券借贷业务的管理规定,如果债券借贷期间遇到标的债券付息,债券融入方应及时返还利息给债券融出方。

融出方日常处理已经对借出债券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因此,在收到融入方划付的利息款项时应做收息分录:

借;存放央行等

贷: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

实物交割

如为实物交割,到期时融出方收回借出债券,并将质押券解押。

融出方应终止初始确认的表外科目:

借:融入质押债券(表外)—XX券

贷:应收借出债券(表外)—XX券

债券借贷期间,可对质押债券进行重估,经交易上访协商同意后,可对质押债券进行置换:

借:融入质押债券(表外)-XX券

贷:融入质押债券(表外)-XX券

现金交割

如为现金交割,视同融出方出售债券:

借:存放央行等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贷):投资收益

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贷):投资收益

同时,融出方应终止初始确认的表外科目:

借:融入质押债券(表外)-XX券

贷:融入质押债券(表外)-XX券

借贷收入处理

债券借贷费用的如下:

每日费用=标的债券券面总额×债券借贷费率×债券借贷期限/

每日计提:

借:应收债券借贷费用

贷:中间业务收入等

到期收取:

借:存放央行等

贷:应收债券借贷费用

融入方会计处理

融入方相对融出方考虑的问题更多,会计处理更为复杂,分为:借入债券处理、期间债券付息(持有或不持有债券)、卖出标的债券(遇付息期或不遇付息期)、回购标的(遇付息期或不遇付息期)、到期交割(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借贷费用处理。

借入债券处理

融入方借入债券并持有标的债券期间,不承担债券发行人到期不能偿付以及标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即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因此无需确认相关资产与负债。

将借入债券面值及下一个付息日应计利息总额(见成交单)在表外登记(本例对表外账单边):

贷:应付借入债券(表外)—XX券

贷:应付借入债券利息(表外)—XX券

对于提供的质押债券在表外登记:

借:融出质押债券(表外)—XX券

期间债券付息

(乙银行持有债券)

根据债券借贷业务的管理规定,如债券借贷期间遇到标的债券付息,债券融入方应及时返还利息给债券融出方。

如果债券付息当日,融入方持有债券,则债券登记机关将利息付给融入方,融入方在收到利息后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利息划给融出方。

融入方收到债券利息:

借:存放央行等

贷:待划转款项(过渡科目)

付给融出方:

借:待划转款项(过渡科目)

贷:存放央行等

借:应付借入债券利息(表外)—XX券

债券借贷期间发生多次付息的,应该在每一个付息日下一个工作日登记该科目,金额为下一付息日应计利息总额,相关数字可以从成交通知但获取,具体规定参加《债券借贷交易规则》第八条。

如果债券借贷期间只有一次付息的,在本步骤之后可不再登记该科目。

卖出标的

(不遇付息期)

融入方将借入的债券卖出的,实质上承担了在债券借贷业务到期前买回该债券并交付给融出方的义务,而该项义务与债券的市场价格波动相关。

借:存放央行等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

融入方从市场上买回债券之前,应逐日计提利息及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债券借贷协议到期之前,融入方在公开市场上买回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收益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贷:存放央行等

融入方该项操作损益分析:a)卖出净价-买入净价;b)债券卖出和买回期间,应收利息计提金额(全价变动)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收益

卖出标的

(遇付息期)

如果融入方卖出债券、尚未买回期间遇到债券付息日,按照债券借贷业务的管理规定,债券融入方应及时返还利息给债券融出方,但是在该中情形下,因为融入方已将债券卖出,债券登记机关不会吧利息付给融入方,此时,融入方需要垫付资金。

卖出债券时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A)

借:存放央行等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A)

以及,在卖出日至付息日期间计提的应计利息(B)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B)

A+B=付息日该债券的应计利息总额,债券付息日,融入方对其账面交易性金融负债做收息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A+B)

贷:过渡账户

融入方对债券借贷业务垫付利息处理:

借:过渡账户

贷:存放央行等

销记表外应付利息科目

借:应付借入债券利息(表外)—XX券

需要注意的是,融入方并非全额垫付资金,A部分利息已经通过债券卖出在全价中收回,B部分利息是融入方操作债券卖空业务需考虑的成本。

标的回购

融入方以借入债券进行卖出回购才做该会计分录。

借:存放央行等

贷:卖出回购金融负债

期间计提利息

借:卖出回购利息支出

贷:卖出回购—应付利息

卖出回购交易到期:

借:卖出回购金融负债

借:卖出回购—应付利息

贷:存央行等

回购标的

(遇付息期)

如果融入方对借入债券进行买断式卖出回购操作,而且在卖出回购期遇到债券付息日,按照债券借贷业务的管理规定,债券融入方应及时返还利息给债券融出方。但是在该中情形下,因为融入方已将债券进行买断式卖出回购,债券登记机关不会吧利息付给融入方,此时,融入方需要垫付资金。

卖出回购业务中,首期和到期交割金额除了回购利息之外,也需要考虑期间债券发行人支付的利息,如下例:假设甲银行在1月1日与乙银行进行一笔3个月的买断式卖出回购交易,标的物为债券A(年付,付息日为1月31日),首期交割金额为10,万元,到期交割金额为9,万元,本期债券A利息为万元,分录如下:

确认卖出回购业务

借:存放央行等10,

贷:卖出回购金融负债10,

利息计提:

借:卖出回购利息支出

贷:卖出回购—应付利息

回购业务到期:

借:卖出回购金融负债10,

借:卖出回购—应付利息

贷:存放央行等9,

贷:过渡账户

融入方位债券借贷业务垫付利息处理:

借:过渡账户

贷:存放央行等

销记表外应付利息科目:

借:应付借入债券利息(表外)—XX券

实物交割

如前,无论是卖出标的权再从市场上买回,还是对标的券仅限卖出回购操作,在债券借贷业务到期前,融入方手中都持有该标的券(否则需要协商现金交割或造成违约),因此可以采取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对借入债券销记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借入债券(表外)—XX券

对于质押券销记的账务处理:

贷:融出质押债券(表外)—XX券

现金交割

融出方与融入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现金交割,视同融入方买入债券(假设分类为交易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利息

贷:存放央行等

对于借入债券销记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借入债券(表外)—XX券

对于质押券销记的账务处理:

贷:融出质押债券(表外)—XX券

借贷费用处理

每日费用=标的债券券面总额×债券借贷费率×债券借贷期限/

每日计提:

借:中间业务支出等

贷:应付债券借贷费用

到期支付:

借:应付债券借贷费用

贷:存放央行等

债券借贷在中填报

(一)资产负债项目统计

债券借贷业务由于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没有转移,因此融出方而言不能终止确认资产,融入方而言也不用确认相关负债与资产。因此在《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中不会反映该项业务余额。

融出方不会因债券融出而减记[12.1投资-债券],融入方不会应融入债券而增加[12.1投资-债券]。但融入方用融入的券做正回购,则会体现在[31.卖出回购款项]及[31.9.1债券]中。所以理论上债券投资

(二)表外业务情况表

债券融出方和融入方在表外分别计入应收借出债券和应付融入债券,融入方和融出方均不在《G01_I表外业务情况表》中反映。

按照上述会计分录,债券借贷标的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因此债券融出方仍然计量表内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不用计量表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如果融出方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即按会计准则不再计入资产负债表,则融出方应在《G4B-2表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表(权重法)》中计算融出证券的信用风险,具体计入[9.银行借出的证券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

(三)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在银行账户下,证券借贷交易不考虑净额结算的影响,但对债券借贷的标的证券所有权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转移需要分情形处理。如果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则不计量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四)流动性

对于债券融入方而言,融入的债券如果符合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定义,没有被再抵押,依照法律或合同可被银行使用的资产可以纳入LCR分子部分进行计算。但如果合同约定,融出方有权利在30天压力期内提取标的券,则该标的券或通过标的券在抵押融入的资金均不能计入HQLA。

对于债券融出方而言,提供了相应债券作为质押物,这部分质押债券即便符合HQLA,也会因为存在变现障碍,也不能计入LCR的分子。

END

银行业务与监管统计

作者:刘诚燃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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