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与价格

月息2厘月息2分民间借贷几分几厘怎么


民间借贷中,人们习惯用分、厘而非百分数约定利率,如果不是很熟悉其中的转化关系,就很容易傻傻弄不明白。好比,假如有人跟你约定月息2.5厘,转化为百分比利率是多少,究竟是高还是低呢?

一、利率的基本概念

利率(利息率)是指借贷期内所形成的的利息额与所贷资金额的比率,可以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以及拆息率(短期拆借款项的利息率,一般为期一两天)等。其中,拆息率可以认为是日利率的应用形式,非独立种类。

口语中,利率(利息率)也会被叫做利息,一般不会造成交流障碍,但严格意义上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正式场合还是不应混用。

在我国,年利率通常以本金百分之几(%)来表示;月利率通常以本金的千分之几(‰)来表示;日利率通常以本金的万分之几()来表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号)规定,日利率、月利率、年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

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

二、利率的百分数形式

一般来讲,借贷利率多以百分数形式表示。为了规范和引导借贷行为,国家发布有银行贷款利率的参考价——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根据《年5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按照1年期利率3.85%,根据转化关系,则:

月利率是3.85%÷12=0.%,转化为千分数为3.‰,即月利率千(分之)三点二;日利率是3.85%÷=0.%,转化为万分数为1.,即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一。

LPR是国家制定的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基准价,各大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确定自身的贷款利率,开展借贷业务。

三、利率的“厘”、“分”形式

虽然百分数形式表示利率是主流,但是在百分数概念未普及时,我国也有自身独特的表达方式,并且在如今的民间借贷市场依然流行和使用,就是使用传统的分、厘、毫等概念来表达利率,1分=10毛=分=0厘=00毫。

“毫”的应用目前较少,本文不再专门论述,而关于“厘“、”分”的概念网络上又众说纷纭,究竟该如何理解呢?综合各方论述后,总结梳理如下:

(一)表示利率的“厘”

我国传统上,习惯上将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都用“厘”来表示:

表示日利率时,“厘”是万分比。例如日息五厘,指的是日息万分之五(5);

表示月利率时,“厘”是千分比。例如月息五厘,指的是月息千分之五(5‰);

表示年利率时,“厘”是百分比。例如年息五厘,指的是年息百分之五(5%)。

如上,“厘”在表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时,其含义是不同的,只有在表示月利率时,才与“元毛(角)分厘毫”的货币金额进位关系一致,表示千分比(‰)。

(二)表示利率的“分”

和“厘”一样,“分”也可以用来表示利率,且主要用来表示月利率,以及部分时候用于表达年利率。

表示月利率,“分”是百分比。例如月息三分,指的是月息百分之三(3%);

表示年利率,“分”是十分比。例如年息3分,指的是年息十分之三(30%)。

如上,“分”在表示年利率、月利率时,其含义是不同的,只有在表示月利率时,才与“元毛(角)分厘毫”的货币金额进位关系一致,表示百分比(%)。

四、表示月利率的“厘”和“分”

实际生活中,“厘”和“分”一般都用于表示月利率,此时与“元毛(角)分厘毫”的货币金额进位关系一致,“厘”表示千分比,“分”表示百分比。

这种情况下,“厘”和“分”的概念,可以认为是假定1元本金情况下,用利息值来表示利率水平的。

具体来说,1元本金(=10毛=分=0厘),月息1分就是一个月后收取1分钱利息,相当于百分数形式利率的1%;月息1厘就是一个月后收取1厘钱利息,相当于百分数形式利率0.1%,即1‰。

五、关于“分”、“厘”概念的法院判例

为进一步验证上面关于“分”、“厘”的论述,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了部分法院判例,如下:

(一)关于年息几分(几厘)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辽01民再16号:双方争议焦点为对年利息为1.5分的理解。李某某主张利息为年利率1.5%,而夏某某主张利息为年利率15%。本院认为,根据《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中释义:“分,利率,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厘,利率单位,年利率一厘是每年百分之一,月利率一厘是每月千分之一”……认定案涉借款年利率为15%,亦符合年利1.5分释义……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鄂05民终号:案涉借条载明按“年息1分5厘”计息,从民间借贷惯例来看,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按向某某所称“年息1分5厘”即为年利率1.5%,显然有悖常理,违背双方对利息约定的初衷。《现代汉语词典》对“分”的解释为“利率,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对“厘”的解释为“年利率一厘是每年百分之一,月利率一厘是每月千分之一”。因此“年息1分5厘”即为年利率15%,一审按照年利率15%支持逾期利息正确。向某某提出一审计息有误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二审予以维持。

(二)关于月息几分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甘01民初号:本案双方在年7月17日、年7月18日《借据》中约定的利息为月息5分即年利率为60%。年5月24日《借据》约定:借款金额为伍拾万元整,年息为伍分。《现代汉语小词典》对作为利率的“分”和“厘”解释如下:“利率,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利率,年利率一厘是每年百分之一,月利率一厘是每月千分之一”。如果将年息五分按年利率5%计算,则不符合双方交易习惯,故该笔借款利率亦为年利率50%……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渝01民终号: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借条中约定的“月息3分”是否属于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形。本院认为,前述借条中约定的月息三分,并不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而是属于对月息3分应作何解释的问题。根据日常经验、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将民间借贷中约定的月息三分理解为月利率3%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关于元借条中利息约定不明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三)关于年息几厘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鲁民初号:对协议中约定的“6厘/万元”计算利息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语,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真实意思。“厘”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年利率一厘是每年百分之一,月利率一厘是每月千分之一”的解释,故“6厘/万元”应理解为年利率6%,且这样解释亦符合当前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粤01民终号:关于涉案债务的利息计算标准,某某区办事处向李某某出具的收据中载明“年息十二厘”,而对于“年息十二厘”的具体含义,双方并无约定且在理解上存在分歧,根据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年息十二厘”即年利率12%,原审判决某某村委会按年利率12%的标准向李某某支付利息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四)关于日息几厘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粤民初号:本院认定的事实如下:《借据》还载明:借款期间按月息30厘(月百分之三)计算利息;上述借款到期未还按日息2厘计算利息……至于原告诉求的利息及逾期利息,双方在借据中约定利息远远超过民间借贷有关利率法定标准年利率24%的规定,根据……之规定,原告请求被告以结欠借款本金元为基数,月利率按2%计,从年8月26日起至年11月15日支付利息元,从年11月1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支付逾期利息,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日息2厘本应为2,年化7.2%;但本判例显然将日息2厘作为2‰,年化7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粤民初号:本院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主张向被告出借款项……故本院予以确认,被告应向原告归还借款90万元。原、被告约定借款利息为日息2厘(即月利率6%),被告逾期未归还借款的确造成原告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现原告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超出双方约定,本院予以支持。(日息2厘本应为2,月息本应为6‰;但本判例显然将日息2厘作为2‰,月息6%)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粤民初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2万元及利息(自借款之日起按日息2厘计算)……原告多次催款,被告总是拖欠不还,除了在年9月7日还过2万元的2个月利息元外,再未付过其他款项……两份《借条》约定的利息标准过高,原告现调整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利息的诉讼请求,于法不悖,本院予以支持。(日息2厘本应为2,月息本应为6‰;2万元的2个月利息元,1万元月息元,即月息6%)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赣01民初84号:判决书第7页已经查明周某通过张某向龚某借款余万元日息3厘,月息9分,周某借款后用于……因此我方认为该判决事实认定清楚,可以作为本案判决的关键依据。(日息3厘本应为3,月息本应为9‰;但本判例显然将日息3厘作为3‰,月息9%)

上述判例中显示,无论是法院还是民间借贷实践,都将日息几厘认为是千分比(‰),而不是万分比()。这与我们上文中的描述相悖,也与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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