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癜风好方法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70928/5731547.html王相卿,山西太谷县人,由于他身材高大,臂力过人,故人称“王二疤子”,是清朝晋商中著名的旅蒙商号“大盛魁”创始人。
早年由于生活所迫,到右玉县杀虎口当佣工。年(清康熙三十五年),康熙皇帝要御驾西征噶尔丹,山西右玉县的杀虎口,正是大军由内地通向蒙古大草原的必经之路。王相卿认为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他先是在清军当伙夫,服杂役,在服役中,他随军兼做点小生意。后来,他结识了也是为了生存而做随军贸易的张杰和史大学,由于志向相投,于是,他们三人结拜成异姓兄弟,并脱离兵役,决定合伙做生意,想谋一番大事业。但由于初始生意不佳,做了一年,三人还不得温饱,而且环境很艰苦,张、史二人心灰意冷,就返回家乡另谋生计,但王相卿意志坚决,决定一个人留下来继续经营。没过几年,康熙皇帝征讨噶尔丹大获成功,杀虎口便成了军事重地,军队粮草都要在那里集结,以保证前方长驻军队的衣食住行。于是王相卿商机大起,生意日渐好做,他为了扩大经营,招了一个学徒,同时又写信把张杰和史大学请回来继续合作,并成立了“吉盛堂”商号。由于三人齐心协力,生意愈做愈大,到康熙末年,他们又把“吉盛堂”改成“大盛魁”,并将总号地址移到了乌里雅苏台,后来又迁到归化(今呼和浩特)城中。经过他们的数十年苦心经营,最终把“大盛魁”办成旅蒙晋商,专做蒙俄贸易,成为伙计达人、商队骆驼近2万头、年贸易总额达上千万两银子的著名大商号,王相卿也成了垄断蒙古市场的商界巨头。以后又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大盛魁”在蒙古大草原上称雄多年。
所谓“旅蒙商”,是指康熙皇帝在战胜噶尔丹后所建立的运作跨边境商贸的新体系,以此取代明朝设立的、充当汉蒙贸易中心的“马市”。清朝禁止商人在蒙古拥有固定住所,只允许流动经营,故谓“旅蒙行商”。清朝只授予部分商人“部票”,准其入蒙经商,按照规定,获许可的商人必须沿着一定路线进行经营,或在特定的地点进行贸易,且受到清朝驻蒙官员的监督。然而,大盛魁在“旅蒙商”中地位特殊,为保持蒙古地区的稳定,清朝在远离中原腹地的军事基地供养着大量军队,需要商业组织的帮助,以提供所需的商品,大盛魁充当了重要角色,并且获得了朝廷与蒙古贵族的信任,直到18世纪中期,大盛魁的总号一直设在乌里雅苏台。
嘉庆年间,清朝廷颁发了在蒙古地区发行“银票”的执照,同时紧缩其边界政策,一开始只有两家商号得到了在蒙古行商的经营执照。大盛魁是其中一家,并且很快在蒙古全境确立了垄断经营权。银票的执照相当于今天银行的牌照,凭此可以建立“票号”,有权以高利息放贷。
大盛魁的“银票”生意,主要有两种运作方式:“一羊三批”和“包办进京”。所谓“一羊三批”,指的是一只羊可以分三批得到利润。比如,一位蒙古王公购买丝绸和茶叶,由于没有现金,可要求大盛魁借款给他。相应的,该王公会在作为凭据的银票背面盖上他所管辖的“旗”的大印,承诺偿还债务。债务是计利息的,如果债务是相当于一只羊羔的价钱,那么三年之后,按照常规利息,这个旗可能欠大盛魁两只羔羊的价格(债务还会考虑牲畜自然生长的自然因素)。告贷的是王公,债务实际是由该旗的牧民们承担的,主要通过牲畜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强势销售完成。除了前述银票利息之外,由于垄断经营,大盛魁高价出售丝绸和茶叶,从交易中获得高额利润,是为第二种利润来源;再次,蒙古王公出售牲畜归还债务时,大盛魁又可以将采购价压得很低,以保证获利。于是,商号可从一单生意三次获利。
大盛魁的第二项主要收入是“包办进京”。根据18世纪清朝廷颁布的《理藩院则例》,要求所有蒙古王公经常到北京朝贡,王公们被迫轮流去北京上朝,长途跋涉后又要得体地在北京亮相,开销巨大,有些王公手头拮据,有些则觉得携带太多的银两容易招惹是非,于是,由大盛魁为这些王公提供旅费以及在京城的费用。出发时,大盛魁会派一个人陪同王公贵族上路,帮助支付路上的费用。王公们的花销很快就能达到数千两银子,某些年份,大盛魁为王公们垫付的费用年超过10万两。由于大盛魁资本雄厚,并且有办法从王公们的旗下收回欠款,因此,王公们都乐意采用此种方式——由他们的旗民承担直接偿还本金以及高额利息。在由王公开具的借贷印票上写着“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蒙民所欠债务一般也是不会赖账的。
据统计,在巅峰时期,蒙古个旗和所谓的“沙毕”(蒙古的一种行政单位),只有十几个旗的王公没有欠大盛魁的债务。艾梅霞(MarthaAvery)在其所著的《茶叶之路》中一针见血地说道,“由于数目庞大的债务的存在,这些王公贵族实际上被清政府的代理人控制住了,其中最著名的代理人就是大盛魁”。此外,大盛魁作为清朝廷的官方代表,还参与打理蒙古地区的税收。
蒙古的王公贵族连带牧民大多都是大盛魁的债务人,每年会召开一次“朝格勒尔”会议。由蒙古王公根据上贡清室和自己消费的需要,确定各盟、旗牧民所应承担的贡赋份额,然后以票据形式写明,交付给大盛魁去向牧民索取所负担的债款和利息。同时,会议还确定每年牧民以物抵债时,马、牛、羊、皮毛和药材等价格,一经确定,即无权修改。
年,外蒙古地区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并下令全蒙各地凡欠大盛魁债务者,一概不许偿还,并没收大魁在蒙的资产,当时大盛魁的债权几乎全在外蒙古,仅科布多一处的债权就有1.5万峰骆驼,2万多匹马,20万只羊。当然,大盛魁的兴盛并不仅仅缘于清朝廷授予的垄断特权,其自身营建的系统确保了其将特权转化为实在的商业利益。
大盛魁总号在全国各地陆续建立和收购了一系列小号,其中的大量小号都参与竞争性业务,其中,名声最响的当“大盛川”票号。大盛川的总柜位于山西祁县,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号,其中北京分号至少十人,与满清朝廷各个机关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许多大臣都是其客户。事实上,“包办进京”的业务正是由大盛川出面,蒙古的王公准备进京时,他们首先向大盛川在当地的分号要求贷款,祁县的总柜接到贷款的数目并且对王公的家底进行评估后,向北京的分号建议放贷的数目,当贷款的王公到达北京后,北京分号的主营负责接待,来商讨贷款事宜。
茶叶生意也是大盛魁商业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盛魁茶叶生意主要由其小号“三玉川”经营。在大盛魁的体系下,茶叶商号的生意和票号的生意密不可分,在大盛魁从两湖地区购买茶叶,然后卖给草原游牧部落的生意中,其小号“三玉川”提供了茶叶,而“三玉川”的运营资金则大多是由“大盛川”提供的。小号向总号保证货源,生意的各个环节都有钱可赚,当大盛魁在蒙古卖掉茶叶时,得到的是高利息的、约定支付的票据,一般会由牲畜交易的收入来抵偿,牲畜交易的对象是大盛魁的另一家小号。事实上,相当多的小号围绕在总号周围,在不同地点提供不同贸易货物,将大盛魁获得的垄断经营权的商业利益最大化。
在整个贸易网络中,除了自行组织货源之外,大盛魁还建立自己的运输体系。大盛魁拥有数量可观的驼队在蒙古地区批销货物,并在蒙古地区的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重要据点都设立分号。任何时候,大盛魁都有10到15个驼队在路上,其鼎盛时期,具有骆驼2万余峰。
借助各种不同经营项目的小号,大盛魁只需通过自己的银号、票号、钱庄供货、存放、汇兑以融通资金,就可从全国各地进货,再通过中转,行销于蒙古草原、新疆、西藏和俄罗斯,再从那里运回当地特产,转销内地,利用庞大的骆驼队在草原上流动贸易。大盛魁的贸易活动范围也越出了草原,乃至省界和国界,南至广州,北达蒙古,东抵日本,西到莫斯科,形成了规模巨大、网点密布的商业和金融业集团。
晚清之际,大盛魁处于鼎盛时期,号内员工多达六七千人,总号的资本逾千万两白银,其分号的资本也已发展到了十万、百万。一种说法是,其资金之雄厚,可以用五十两重的银元宝从库伦一个挨一个直排到北京城,拉出一条全长两千公里的银元宝线。
大盛魁商号是股份制,但它的股本很特殊,除了银股、身股外,还专门另设财神股和狗股。据说,财神股的来历是:该商号在初创时,营业很不顺利。在过大年的时候,王相卿、史大学、张杰三个人已经揭不开锅,只能喝些米汤过年。就在这个时候,来了一位身穿蒙古袍、背着一个包裹的壮汉,要吃饭充饥。他三人见是过路人,便热情接待,把自己仅有的米汤让给壮汉喝。这个壮汉喝完米汤后说是出去办点事,便留下包裹走了。此后,这个壮汉再未返回。于是他三人打开包裹一看,原来是一包白银。以后,多次查访壮汉,亦无下落。他三人商量后,决定暂时挪用壮汉留下的银子作为商号资本,扩大经营。此后,商号生意十分顺利,赚了不少银两。他三人觉得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是财神变化成壮汉给他们送来了资本。便把原来那位壮汉包裹里的银数留过,作为财神股,把此股所分红利记入“万金账”,作为护本。同时,为了纪念他们创业时过大年喝米汤的日子,规定每年正月初一商号要喝一顿米汤。关于狗股,也有一个故事:据说一次库伦发生灾情,粮价腾涨,库伦分号为了把这一情报报告总号,便让一只狗带信到归化(今呼和浩特),当总号收到狗带来的信后,立即大购粮食,囤积居奇,获得了巨额利润。为了纪念这次生意的成功,特别给狗也顶了股份。还有一说是:一次,大盛魁商号某经理在过草原的途中病倒,便让一只狗返回总号报信,结果救了这位经理的性命,所以给狗也顶了股份。
整理/安妮编辑/张思尧
审稿/史晓旭签发/赵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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