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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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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三美股份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拟将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67万元(截至年11月30日金额,实际金额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7万元(截至年11月30日金额,实际金额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于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95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4,.03万元(包括预付保荐费用1,.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1,.38万元、律师费用.53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5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万元。年3月27日,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将募集资金净额,.60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4,.03万元,合计,.63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第ZF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经公司于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年9月9日召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年3月28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下述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三美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武义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支行(以下简称“如东农商银行洋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如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公司及子公司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垫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年9月10日,公司就“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年5月25日,鉴于“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

截至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8,.35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07万元(含本金6,.30万元、理财投资收益.88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9.90万元)已于年5月25日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项目拟在江苏三美原有2万吨/年HFC-a的基础上新增2万吨/年HFC-a(副产7万吨/年盐酸、0.万吨/年40%氢氟酸)改扩建项目,并根据市场情况设立2万吨/年HFC-a分装项目。项目建设包括HFC-a反应楼一栋,配套分装车间、仓库、罐区、公用工程等。建筑占地面积7,.5m?,总建筑面积8,.8m?。项目总投资14,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设投资8,万元,配套流动资金6,万元。项目原计划完成周期为24个月:其中前期准备阶段3个月,项目建设及试车21个月,预计年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等因素影响,年以来HFCs制冷剂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市场供过于求,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审慎控制HFCs制冷剂项目投资;年以来的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以及化工行业安全环保形势趋严等因素延缓了项目剩余部分的建设进度。公司分别于年4月23日、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募投项目延期事项,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年12月。截至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年11月30日,“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年11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进行授权,并于年11月30日披露-号公告。

(三)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了工程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资金支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减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益。

四、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67万元(截至年11月30日金额,实际金额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项目后期如有其他费用,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并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办理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本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7万元(截至年11月30日金额,实际金额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三美股份公告编号:-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年1月10日召开,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致认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同意公司制定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上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三美股份公告编号:-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和“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至年5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于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5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第ZF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年11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07万元(含本金6,.30万元、理财投资收益.88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9.90万元)已于年5月25日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项目拟新建1万吨/年HFC-fa(副产4.4万吨/年31%工业盐酸、0.21万吨/年40%氢氟酸)生产车间及原料、成品罐区项目。项目建设包括HFC-fa装置一栋,建筑占地面积2,m?,总建筑面积7,m?。项目总投资27,.7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设投资18,万元,配套流动资金8,.7万元。项目原计划完成周期为24个月:其中前期准备阶段6个月,项目建设及试车18个月。受HFCs行业下行周期及《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截止年3月末,项目尚未投入,公司需根据未来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进度,经公司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1年至年3月。截至年11月30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29,.84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7,.70万元及取得的利息收入净额48.02万元、现金管理收益2,.12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2、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拟对三美股份进行烟气脱硫脱硝改造、煤改天然气等环保整体提升,包括对两台25吨锅炉进行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引进先进的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及废气泄漏与修复、在线监测设备,对厂内10吨以下锅炉进行煤改天然气,原厂区内新建一套天然气基站。项目总投资5,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土建工程万元、安装工程万元,购置仪器设备3,万元。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项目前期4个月,建设期7个月,试运行、竣工验收1个月,共计12个月。受公司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推进和HFCs制冷剂行业下行周期影响,本项目投入减缓,截至年3月末,项目尚未完成。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产品布局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需要,经公司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2年至年3月。截至年11月30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4,.63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16万元及取得的利息收入净额10.37万元、现金管理收益.11万元,其中87.6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3、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项目拟在三美股份原厂区内新建一座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并购置研发与检测设备仪器,研发与检测中心包括催化剂制造试验室、液相氟化试验室、气相氟化试验室、调聚反应研究试验室、高分子聚合试验室、标准样品室、无机分析室、水份检测室、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室、液相色谱分析室、光谱分析室、核磁共振分析室等,项目占地1,m?,建筑面积4,m?。项目总投资15,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土建投资5,万元,设备仪器投资9,万元。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前期工作12个月,完成可研报告、立项、环评审批、用地规划审批、设计/监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设计等;建设期22个月,完成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土建、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共计34个月。截至年11月30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14,.48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50万元及取得的利息收入净额.79万元、现金管理收益.20万元,其中1,.4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3,.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4、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项目拟实施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采用“线下+线上”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向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提供及时、全面、深入的制冷市场商品信息服务。项目总投资4,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互联网信息化投入1,万元,线上品牌推广投入1,万元,线下品牌推广投入1,万元,活动投入1,万元。项目原计划实施周期24个月。根据氟化工行业市场变化和公司应对行业周期性下行风险的市场措施,公司于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年9月9日召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项目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年9月。截至年11月30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2,.53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6万元及取得的利息收入净额8.39万元、现金管理收益.78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二)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年以来HFCs行业进入下行周期,主要HFCs产品价格回落,产品盈利水平下降,市场行情低于预期;HFC-fa为第三代发泡剂,主要用于替代第二代发泡剂HCFC-b,是HCFC-b向第四代HFOs发泡剂更新换代的过渡产品,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对HFCs削减进程安排和进一步对HFCs、HFOs产品市场影响,全球HFOs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加速,HFC-fa作为过渡产品的市场替代需求、产品过渡周期均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鉴于行业下行周期及其波动的不确定性,以及基加利修正案生效实施对HFCs市场的实际影响逐步体现,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公司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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